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衡陽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546)
二、學校性質:學校隸屬于湖南省教育廳,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
三、學校辦學地址
東校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6號(郵政編碼:421002)
西校區:湖南省衡陽市雁峰區黃白路165號(郵政編碼:421008)
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頒發
合格畢業生由衡陽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由衡陽師范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五、招生原則及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工作體制。
2.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120%以內。
3.錄取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錄滿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錄取時,按照專業清、志愿清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分數級差。錄取專業不能滿足考生志愿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相同類別(文史類、理工類)進檔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錄取。
4.藝術類錄取規則:認可各省藝術統考成績,在進檔生源范圍內,文化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湖南省生源綜合成績=高考文化進檔分+專業成績;海南省、浙江省生源綜合成績為考生進檔成績;其他省生源綜合成績=高考文化進檔分×40%+專業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錄取。
5.體育類錄取規則: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分別達到生源省份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進行排名錄取。其它省份,在進檔的考生范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進檔成績進行排名錄取。進檔分數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單招類的體育運動訓練專業,按國家有關單招規定,由學校根據考試情況,按照要求劃定分數線,錄取名單向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提供,并在其監督下錄取。
7.應、往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8.考生身體素質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測量類、化學類、美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9.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給予相應處理。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10.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兩周;未經同意逾期一周不報到者,按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六、獎學金設置:學校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師范生專業獎學金、“春華秋實”獎學金、“王永”獎學金七類。
七、學校采取以下辦法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1.根據國家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供幫助;
2.爭取國家獎助學金;
3.提供特困補助;
4.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助學;
5.對少數特別困難學生,酌情減免學費;
6.爭取社會團體或個人捐助。
八、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收費標準
2016年學校面向湖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上海等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當年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34-84866158484941學校網址:http://www.hynu.cn
招生網址:http://zs.hynu.cn電子郵箱:zs@h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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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