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市、楊凌示范區招生辦(考試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招生辦:
2016年是實施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工作的第一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中,遇到了不少新的特殊問題。為確保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平穩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繼續執行報考者本人高中學籍、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的規定,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狀況不作要求。
二、各縣(區)招委會應成立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特殊問題,確保不讓一個考生無法參加高考,不讓一個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陜參加高考,切實維護考生權益。
三、各縣(區)招生辦要將報名資格審查工作中的各類特殊情況,在報考者就讀學校、班級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監督。對相關的舉報投訴要逐一受理核查,確保舉報投訴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應。
四、請各市、縣(區)招生辦速將本通知轉發至屬地內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并要求有關學校將文件精神傳達至每一位在校學生。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