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原河南化工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高職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職業教育特點規律的高職招生評價機制,選拔具有突出技能特長或綜合素質好的優秀人才,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豫教辦學〔2016〕253號文件精神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我校2016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名稱: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第二條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學校隸屬:河南省教育廳。
第四條國標代碼:4141014307;專科招生代碼6266、本科招生代碼6109。
第五條辦學地點: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西路548號
第六條學校基本情況: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由河南化工職業學院與河南省醫藥學校合并更名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綜合類職業院校。學校是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職院校、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學校現有鄭州和開封兩個校區,鄭州校區位于河南省省會鄭州,緊鄰地鐵1號線,地理位置優越;開封校區位于開封職教園區,與美麗的汴西湖緊鄰。目前學院擁有在校生17000余人,占地面積1072畝。
學校下設化學工程學院、制藥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會計學院、商貿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護理學院、醫藥學院等9個學院,本科部等4部1中心,現開設專科專業及專業方向39個,與河南工業大學聯辦化學工程與工藝、測控技術與儀器兩個本科專業。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招生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開展招生考試工作的改革和科學研究,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條學校招生處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處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基本原則: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我校嚴格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全部進行網上錄取。
2、我校按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理解和尊重考生意愿。
3、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是: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裝潢藝術設計方向):考生采用所在省美術類統一考試成績。凡文化分達到各省(市、自治區)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并獲得高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專業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五章獎、助學金設置
第十四條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評優評先獎學金和“雙匯”助學金、“信匯”獎學金等單項獎學金。
第十五條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六章學費與住宿費
第十六條我校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專科學費標準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36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5600元,藥學類每生每年44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高級JAVA工程師方向)收取6200元/年培訓認證費用;計算機應用技術(4G移動互聯網工程師方向)收取7000/年培訓認證費用。
工程造價(建筑及裝修裝飾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修方向)除學費外另收取3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養費用;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LED應用產品結構設計方向)、工業機器人技術(遙控飛行器方向))除學費外另收取4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養費用。
第十七條我校按不同的公寓規格收取住宿費。6人間每生每年700元,8人間每生每年600元。
第七章畢業文憑
第十八條凡通過普通高招進入我校學習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考核及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我校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八章學校地址、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鄭州市建設西路548號
郵編:450042
聯系方式:(0371)678420266784220967842135
傳真:(0371)67842282
網址:www.havct.edu.cn
電子郵箱:hnhgzy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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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