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學科特點和招生需求,學校決定2016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招生對象
各省(區、市)確定的具體實施區域內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工類學生。
二、招生計劃
學校預留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計劃招生78人。招生專業如下:船舶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類、土木類、能源與動力工程、自動化類、水聲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類、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
如2016年招生專業有所調整,以新專業為準。
三、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25日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系統提示完成報名相關流程。
(二)提交材料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原件(填報信息務必保證真實、完整、符合要求,中學相關領導簽字,加蓋中學公章);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原件、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考生不需郵寄任何材料。上傳材料務必保證清晰可見,報名信息和報名材料填寫不合要求或不完整,視為報名無效。
五、審核及錄取辦法
1.我校將結合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關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公示情況,依據申請人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其他佐證材料組織專家進行集體審核,按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站,考生可在2016年5月30日后自行查詢。
2.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學生人數所占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分省招生計劃及專業,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合格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須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在所在省(區、市)相應批次[具體批次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要求為準]報考我校。我校將從高考成績(投檔成績,下同)達到所在省(區、市)理工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并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
說明: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六、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選拔程序、測試結果和錄取辦法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本人應對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申訴,監督、申訴電話:0451-82519612。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哈爾濱工程大學主樓513室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50001
聯系電話:0451-82519740 傳真:0451-82533070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hrbeu.edu.cn
八、本招生簡章由哈爾濱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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