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三條學校設立由相關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監督檢查錄取過程等事宜。
第四條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國際代碼:10485,辦學性質:公辦,院校性質:省屬院校(941),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普通本科和專科。
辦學地址:鄭州航院東校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鄭州航院南校區:鄭州市大學南路7號;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校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北路。
第六條辦學特點:學校建校于1949年10月,原隸屬于中國航空工業部,現為省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全國就業。在6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學校秉承“嚴謹、求實,開拓、進取”之校訓,不斷探索適應河南經濟和航空工業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了“航空為本,管工結合”的人才培養特色,確立了在航空工業管理和技術應用研究領域中的較強優勢。學校現已建設成為管理學科優勢明顯,多學科協調發展,培養復合型應用人才的重要基地。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要求
第七條學校2016年面向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專科學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主要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及志愿情況分配招生計劃;學校預留計劃用于平行志愿多投考生檔案的錄取。
第八條學校除法語專業外,其他專業只開設英語語種的外語基礎課,其他語種的考生,到校后須改學英語。凡報考會計學(CIMA方向實驗班)和會計學(ACCA方向實驗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達到110以上(滿分150分)。
第九條學校除播音與主持藝術和空中乘務專業男女單獨招生外,其他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和空中乘務專業要求考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19歲(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cm—175cm,男生174cm—185cm;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舉止端莊,發音清晰。由于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就業性質原因,色盲、色弱或身體患有殘疾的考生請謹慎填報該專業。
其他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錄取
第十一條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錄取。
第十二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文化統考成績達到當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普通本科、專科嚴格按照志愿先后順序進行錄取,專業安排以相同志愿優先滿足高分考生所報專業為原則(即錄取系統中志愿清,分數優先),同分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和動畫四個美術類專業按專業課成績加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中,河南省為四個美術類專業統一排名,擇優錄取。
空中乘務專科專業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湖南籍考生按文化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河南籍考生,省招生辦按文化成績投檔,學校對已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他省籍考生按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對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頒發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鑒于江蘇省實施新高考方案,我校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和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一門限選物理或者歷史,且等級為B以上,另一門限選化學或者生物或者政治或者地理,且等級為B以上。考生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安排專業。
第六章學費標準及獎貸助情況
第十六條本科專業學費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審計學、財務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統計學、經濟統計學(企業管理統計方向)、貿易經濟、經濟學、經濟學(航空經濟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保險學、金融學、金融工程、檔案學、檔案學(建筑工程檔案管理方向)、圖書館學、物流管理、英語、法語、翻譯、法學、法學(刑事司法方向)、法學(民航法學方向)、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民航管理方向)、廣告學專業:3400元/生·學年;其他各專業:3700元/生·學年。
藝術類本科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和動畫專業:5700元/生·學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8700元/生·學年(含實習費)。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產品設計專業:18000元/生·學年。
少數民族預科班:第一年預科期間20000元/生·學年,預科結業后按我校所在專業當年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七條專科專業學費標準。
空中乘務專業:9100元/生·學年(含實習費)。
軟件學院各專科專業:8000元/生·學年。
第十八條獎貸助學情況。
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學校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其他專項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按年度進行評定,分為4個等級,分別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及單項獎。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制定了《鄭州航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辦法》、《鄭州航院校內貸款管理辦法》、《鄭州航院學生校內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制度。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普通本科、專科和專升本學生修業期滿符合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對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當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一條招生咨詢方式。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371)6063253368252237,60632539
傳真電話:(0371)60632532
考生申訴和舉報電話:(0371)60632531,60632610
通訊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鄭州航院招生就業處郵政編碼:450046
學校網址:http://www.zua.edu.cn/招生信箱:zsb@zzia.edu.cn
招生信息及錄取信息公布網址:http://www2.zzia.edu.cn/zsjyc/zhaosheng/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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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