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2016年我校繼續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養要求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組織領導
黑龍江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經教育部審批備案,在教育部的領導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由黑龍江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招生計劃280人,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見附表。
三、報名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面向全國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申請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考生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網上報名
考生在2016年4月5日-4月25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報名,并填寫、上傳報名材料,包括:
1.《黑龍江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打印,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
2.戶籍證明(戶口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3.學生本人身份證。
將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五、資格認定
為方便農村考生順利報考,減輕考生負擔,學校將根據學生報名材料嚴格進行審核,確定合格名單,不再另行組織考核。
合格名單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同時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備案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備案公示,確定為我校最終認定考生名單,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合格名單。
六、錄取程序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愿、單獨錄取,僅面向獲得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認定的考生。上述考生須在2016年高考后在各生源省相應批次第一志愿填報黑龍江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相應專業,錄取時在生源所在省一批次省控線上投檔,按考生高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七、監督機制
(一)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測試工作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校招生監察領導小組對招生全過程監督檢查;
(三)高校專項計劃實施方案向社會公開,合格名單按教育部要求在各省招生辦和我校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內出現的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即取消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四)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審核工作。報名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及省級招生部門,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監督電話:0451-86608305
八、聯系辦法
聯系電話:0451-86608661
黑龍江大學招生信息網址:http://zsb.hlju.edu.cn
九、其他
(一)本簡章解釋權屬黑龍江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本簡章經教育部審批備案后施行。
附表:
黑龍江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分省招生計劃表
專業名稱 | 科類 | 黑龍江省 | 安徽省 | 甘肅省 | 貴州省 | 海南省 | 河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吉林省 | 江蘇省 | 江西省 | 遼寧省 | 內蒙古自治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山東省 | 陜西省 | 四川省 | 浙江省 | 重慶市 | 天津市 | 廣東省 | 福建省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河南省 | 青海省 | 山西省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云南省 | 北京市 | 上海市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 | 2 | 2 | 2 | 2 | 2 | 1 | 5 | 1 | 1 | |||||||||||||||||||||
商務英語 | 文 | 2 | 1 | 2 | 2 | 1 | 3 | 3 | 3 | 3 | |||||||||||||||||||||
新聞學 | 文 | 2 | 2 | 1 | 1 | 2 | 5 | ||||||||||||||||||||||||
法學 | 文 | 2 | 2 | 3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
金融學 | 文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會計學 | 文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哲學 | 文 | 2 | 2 | 2 | 2 | 2 |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 | 3 | 2 | 2 | 2 | 2 | 1 | 2 | 5 | 2 | 2 | 2 | 2 | 2 | 2 | 2 | |||||||||||||||
通信工程 | 理 | 3 | 1 | 3 | 2 | 2 | 1 | 1 | 1 | 2 | 5 | 2 | 2 | 2 | 2 | 2 | 2 | 2 | |||||||||||||
自動化 | 理 | 2 | 2 | 1 | 1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 | 2 | 2 | 2 | 1 | 1 | 2 | 2 | 2 | 2 | 2 | ||||||||||||||||||||
金融學 | 理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
會計學 | 理 | 2 | 2 | 2 | 2 | 3 | 3 | 3 | 2 | ||||||||||||||||||||||
化學 | 理 | 2 | 2 | 2 | 2 | 2 | 2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 | 2 | 2 | 2 | 2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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