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白城師范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中興西大路57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本科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位授予
第七條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白城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科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歷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人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園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教育技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交通運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土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音樂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美術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動物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8000元;
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汽車服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專科專業:
語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數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小學教育(原綜合文科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畜牧獸醫(原畜牧)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英語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工程專業部分主干課程用英語授課,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其余各專業不限語種。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一)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二)錄取原則
按“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依次錄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專業錄取時遵守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
優先級別,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看專業成績。
2.對口類專業:專業錄取時遵守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藝術類專業:我校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省份(吉林、湖南、山東、河北、河南、江蘇、江西、廣西、遼寧、黑龍江)只承認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我校沒有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省份(內蒙古、山西省、安徽省、貴州省、吉林美術類)使用該省聯考成績。河北省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河北省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使用該省聯考成績。
美術學、環境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看專業成績;
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看專業成績。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線并且專業課成績達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看專業成績。
(三)專業調劑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要求,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四)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三條其它說明
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培訓基地就讀。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bcsfxy.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中興西大路57號
聯系電話:0436-3555068
聯系人:林老師張老師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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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