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
2.辦學地點:沈陽市渾南區白塔街380-2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習年限:醫學類專業學制為5年,學習期限為5-7年;護理學、康復治療學及藥學類專業學制為4年,學習期限為4-6年。
6.辦學形式:全日制
7.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為34.14萬平方米(約合512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10.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6.78平方米;生師比21;專任教師為203人,其中具有副高級以上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27.1%,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2%;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863.1萬元人民幣,圖書為30.02萬冊,生均圖書41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1.本科各專業招生不受語種限制,但入學后只開設公共英語課。
2.本科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要求。
三、專業設置說明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081302 |
制藥工程 |
4年 |
工學 |
工學 |
100501K |
中醫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502K |
針灸推拿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601K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5年 |
醫學 |
醫學 |
100704T |
藥事管理 |
4年 |
醫學 |
理學 |
100801 |
4年 |
醫學 |
理學 |
|
100802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4年 |
醫學 |
理學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4年 |
醫學 |
理學 |
101101 |
護理學 |
4年 |
醫學 |
理學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1.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本科畢業證,并加蓋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印章。
2.畢業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將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相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即“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獨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
2016年中藥資源與開發、藥事管理學和康復治療學專業收費標準為15000元/生/學年。
2016年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藥學、制藥工程和護理學專業收費標準為16000元/生/學年。
2.學費的退費辦法:
按照《遼寧省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遼價發【2011】53號)相關規定執行,即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期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獎貸學金:
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生/年),我校設有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規定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助學服務。
六、招生錄取規則說明:
1.調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具體要求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辦法
我校2016年根據招生省(市、區)的要求決定是否實行平行志愿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承認省招考委員會關于加降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英語成績相同時,文科生按語文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理科生按數學成績依次錄取。
6.聯系電話:024─31679902、31679907、31679909、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
傳真:024-31679909、31679912
網址:http://www.lncmxl.edu.cn
遼寧中醫藥大學杏林學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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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