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直屬教育部,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拓寬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子升學途徑,我校2016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報名條件
對于各有關省(區、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方可報考: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二、招生專業
1.招生計劃:100人。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地域差異等制定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招生專業
科類專業名稱
文史金融學、新聞傳播學類、法學、英語、行政管理、漢語言文學
理工土木類、機械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動化、給排水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考生須于4月5日至25日登陸試點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逾期未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2.上傳材料包括:
(1)報名系統生成打印的報名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及排名(中學認定蓋章);
(4)綜合素質評價表(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5)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論文、著作、專利等材料(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6)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四、選拔辦法
1.工作機制
我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牽頭負責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選拔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選拔工作事宜。
2.審核
5月15日前,生源所在省(區、市)負責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5月30日前,學校組織學科專家完成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的審核。
3.考核
依據考生的網上申請材料進行考核,結合省級招生部門資格審核結果,按照分省分專業計劃,擇優確定錄取候選考生名單。
4.公示
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在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后方可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同時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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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