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職業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符合國家及自治區相關政策規定,具備以下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考:
1、考生戶籍所在地為內蒙古自治區。
2、考生必須是已報名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以及建筑類、旅游類、機電類、計算機類、財會類、汽駕類、農學類、牧醫類、美工類的中職考生(職高、中專、技校)。
二、報名方式
1、2016年烏蘭察布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采用網上報名(網址:http://zs.wlcbzyxy.com.cn)和現場報名相結合形式。
2、網上報名時間:
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5日 至2016年1月15日;各盟市考點現場報名簽到時間和地點,在考試前公布,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15日;
三、資格審查與考試
1、資格審查:
各盟市考點審閱考生報名材料,確定參加考試考生名單。參加考試考生名單于考試前,在烏蘭察布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lcbzyxy.com.cn)一并向社會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16年4月8日各盟市考點具體簽到、考試時間、地點在考試前公布,不統一安排。
3、考試地點:
全區各盟市考生根據自己所處地理位置,選擇其中一個考點作為本人參加考試的地點。
考生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單獨招生加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形式
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法。
四、錄取
1、考生的體檢及其它相關錄取資格的信息均采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采集的信息。
2、學院錄取組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和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3、擬錄取名單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錄取通知書屆時與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一并發放。
五、新生注冊和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考生被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及學籍。
2、參加2016年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學院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2016年全國統一高考和自治區對口升學考試。
六、學院地址: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滿達東街曙光路交匯處
八、聯系電話:0474-8984421、0474-8303449、8303456(傳真)
九、學院網址: http://www.wlcbzyxy.com.cn
十、學院單招報名網址:http://zs.wlcbzy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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