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學[2016]3號文件,為進一步擴大高水平大學選拔政策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的覆蓋面,為長期學習和生活在這些地區且自強不息、德才兼備、品學兼優、勤奮上進的高中畢業生提供更多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我校實施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名列前茅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體的實施區域和報考條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
二、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學生人數計劃在學校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招生科類為理工科。
三、報名方式
符合上述招生對象的考生通過報名系統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請(完成報名系統中的全部操作流程,確保報名有效)。
四、報名程序
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25日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并將系統生成的報名申請材料打印后由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后,連同身份證復印件、高考報名信息表復印件、高中階段的課程修習情況和相關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獲獎證明等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建議使用EMS或順豐)寄到我校招辦。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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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