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科技大學自主招生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并在報名時提供相應材料。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對我校某類學科有濃厚興趣,并具有較強學科特長或較強創新實踐能力,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符合該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配寄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 專家(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實名推薦材料,推薦內容要能夠證明該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專業培養潛質,推薦人或推薦單位須對其所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由中 學校長推薦的材料需校長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由社會團體推薦的材料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由專家個人推薦的材料需專家本人簽字,并附專 家所在單位對其專家資格認定的證明材料。推薦人需將證明材料單獨密封,并在密封處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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