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要求,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16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旨在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獨立自強、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進一步提高我校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讓更多的農村學生有機會進入我校學習深造。
一、招生對象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二、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78人。
三、招生專業
考生報名時可以選報三個專業(詳見報名系統)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四、報名條件
具有遠大的理想信念、優秀的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并同時滿足以下三項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或縣以下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五、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16年4月6日起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注冊報名,考生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報名信息。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限報三所高校。
2.考生在報名時須撰寫1500字左右的個人陳述,主要內容可包括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取得成績和發展規劃等,個人陳述不需要手寫。
.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報考,考生在報名平臺的推薦人信息里,選擇添加推薦中學,并填寫有關信息,報名平臺并自動發送短信和郵件給推薦中學聯系人,由推薦中學填寫推薦意見,下載并打印推薦表后,由所在中學校長親筆簽名,加蓋公章,并由推薦中學上傳到報名系統。
4.考生須提供所在中學出具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中學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定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并上傳至報名系統。
5.考生須提供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頁及考生本人頁),拍照或掃描后上傳至報名系統。
6.考生的報名申請表須打印、簽字、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申請表版本號必須與報名系統內的申請表版本號一致。
7.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8.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25日,報名結束后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
六、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我校組織學科專家評審組對各省(區、市)審核通過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和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參加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考核資格名單,原則上參加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考核資格人數不超過擬招生計劃的3倍。初審合格名單將于2016年5月30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考生也可于2016年6月1日以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2.考核:
考核時間:2016年6月16-17日
考核形式:遠程考核(請考生及家長在此期間注意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3.資格評定:根據考生的考核結果,由專家組評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候選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人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
4.結果公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七、優惠政策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入選考生,在高考錄取中給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定。
八、錄取辦法
1.入選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進行錄取。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九、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加強自主招生規范管理,堅持做到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2.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3.學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監督制約,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4.學校加強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信息公開工作,高校專項計劃的初審名單、資格名單和錄取名單嚴格按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再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備案。
5.學生本人及推薦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推薦中學的推薦資格。
十、聯系方式
1.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
郵編:100191
咨詢電話:18801290972、18801290975、18701166672、18518177557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監督電話:010-82317582
3.陽光高考平臺服務熱線:010-82199588
十一、附則
本招生簡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及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