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辦理出站手續的辦法
(1)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時,各設站單位應對其學術水平、業務能力及科研成果進行全面的考評,并給出考評意見。如博士后研究人員在入站時簽訂了工作協議書,則應完成《協議書》所規定的各項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辦理出站時,應認真填寫《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和提交《博士后研究報告》。
(3)各設站單位為博士后研究人員辦理出站手續時,應向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或博士后工作試點省市管理部門報送下列材料:
(a)《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兩份(含原件),報試點省市管理部門的為三份(含原件);
《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分配工作審批表》四份(含原件),報試點省市管理部門的為五份(含原件)。表內應注明(或另附證明)出站報告是否已交。出站報告由設站單位寄送北京圖書館博士論文收藏中心。
(b)接受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有獨立人事權的單位也可以直接行文)出具的接受函(如《審批表》中已簽署意見的除外)。
(c)已核對博士后身份證、結婚證和子女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的文字證明。
(d)博士后研究報告一份。
(4)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或博士后工作試點省市收到設站單位上述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材料。經審批后,將返回三份《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分配工作審批表》(含原件),并出具以下證明:
(a)《博士后研究人員分配工作介紹信》;
(b)博士后研究人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落戶介紹信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5)博士后研究人員持分配工作介紹信到分配單位報到;持戶口介紹信等到分配工作單位當地公安部門為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包括原是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的未就業子女)辦理戶口準遷手續。在此之前,博士后配偶和子女應及時注銷暫住戶口。由于博士后配偶的工作調動辦理渠道和辦法與辦理一般工作人員調動手續有所不同,所以可以先為他們辦理戶口準遷手續,然后再辦理工作調動手續,也可同時辦理。
(6)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時,各設站單位發給他們《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聯系卡》,由他們到新的工作單位報到后填寫并寄到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
2、博士后期滿分配工作的有關規定
(1)博士后流動期滿分配工作,貫徹“按照國家需要,雙向選擇”的原則。可以由博士后本人自行聯系,也可以由設站單位向有關部門推薦。經博士后本人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即可分配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可聯系到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從事科研工作;也可以直接聯系到機關、企業工作或出國學習、工作,在軍隊設站單位的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時,如軍隊單位提出留用,本人也愿意,可由軍級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認真考核,征得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同意,報經大軍區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特招入伍。
如博士后研究人員為委托代培、定向培養和在職博士研究生,在辦理出站手續時,原委培、定向單位或原工作單位若沒有對其進站時做出出站分配決定提出明確的書面更改意見,全國博管辦或試點省市人事廳(局)不予分配工作,按回原單位處理。博士后研究人員如系現役軍人,出站后應回原部隊單位工作,原部隊單位要確保安排對口的工作。若安排對口工作有困難的,可在大軍區級單位或全軍范圍內調整安排。
(3)博士后工作期滿出站申請自費出國的,可按自費出國有關規定由設站單位或當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出國手續,同時注銷戶口。
(4)為妥善解決博士后期滿分配工作遇到的某些問題,國家還做出如下規定:
(a)各有關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在接受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時,如當年度沒有增干指標或指標已用完,可以先接受,然后再接受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報人事部綜合計劃司追加指標。
(b)允許人員編制已滿(包括已經超編)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繼續接受一定數量的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并按有關規定報批,即由接受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國家或地方主管編制的部門(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直屬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報中央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所屬的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則報本地區主管編制的部門)審批。
(c)凡在博士后流動站工作期間已確認或評定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博士后,其所學和所從事的專業確為接受單位所急需,由接受單位根據專業對口的原則,參照博士后所獲得的任職資格,聘任合適的專業技術職務,可不受該單位專業技術職務指標的限制。
(d)已實行工資總額包干的單位,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相應增加該單位工資總額包干基數。接受博士后研究人員所需的工資總額計劃,由接受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到人事計劃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給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頒發《博士后證書》
(1)《博士后證書》作為博士后研究人員完成規定期限(一般為兩年)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經歷證明,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印制和簽發。凡同時滿足下列條件者,可以獲得《博士后證書》:(a)經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核準的博士后研究人員;
(b)博士后工作期間能遵守國家和所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規定的科研任務;
(c)博士后工作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了出站和工作分配手續。
(2)博士后科研人員期滿出站時,所在單位應對他們的科研工作進行較全面的考核,對符合上述條件者,請為其正楷填寫好空白《博士后證書》,然后利用適當時機到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編號和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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